想要撤销婚姻就需要注意申请撤销婚姻的人必须是本人,其次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证明其被胁迫或者对方有重大疾病的事实。撤销婚姻需要的材料包括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以及能证明婚姻存在的证件,其次还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等证明文件。
注意以下几点就可以撤销婚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对于可撤销婚姻,由受胁迫的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一方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4.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其婚姻的,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规则,当事人也应当提供能够证明受胁迫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按照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判决。依法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副本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撤销婚姻需要如下材料:
受胁迫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2.公安机关出具的解救证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胁迫结婚内容的判决书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或者证明对方患有重大疾病的证明。
撤销婚姻的期限需要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
法律快车提醒您,以上期限不是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